关于批准罪犯付万荣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付万荣,男,汉族,1985年8月12日出生,因犯诈骗罪于2024年8月6日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(2024)渝0116刑初466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刑期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10月23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