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杨正荣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杨正荣,男,汉族,1976年5月13日出生,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4年5月23日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(2014)昭中刑一初字第36号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12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9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5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