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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000009278164J/2025-00037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司法 [ 体裁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市监狱局
[ 成文日期 ] 2025-04-18 [ 发布日期 ] 2025-04-18

关于批准罪犯姚波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
姚波,男,汉族,1975年3月12日出生,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6月18日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以(2020)渝0108刑初484号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2034年6月1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、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和《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》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54月11日   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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