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涪陵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
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
渝监暂外公字(2025)3号
一、基本信息
姓名
刘正国
性别
男
年龄
68
二、原判认定罪名及刑期
罪名
贩卖毒品罪
刑期
原判死缓,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30年11月4日止。
三、申请或者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事由
罪犯申请办理暂予监外执行。
四、病情诊断/妊娠检查/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的结果
重庆市人民医院《保外就医病情诊断意见书》诊断为:“膀胱恶性肿瘤”。被鉴定人病情符合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附件《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》第十四条““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”之规定。
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(三日)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。(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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