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8164J/2025-00021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司法 | [ 体裁分类 ] | 其他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监狱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5-03-28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5-03-28 |
重庆市涪陵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
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
渝监暂外公字(2025)2号
一、基本信息 | |||||
姓名 |
李晓刚 |
性别 |
男 |
年龄 |
53 |
二、原判认定罪名及刑期 | |||||
罪名 |
诈骗罪 |
刑期 |
原判有期徒刑11年,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2031年9月17日止。 | ||
三、申请或者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事由 | |||||
罪犯申请办理暂予监外执行。 | |||||
四、病情诊断/妊娠检查/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的结果 | |||||
重庆市人民医院《保外就医病情诊断意见书》诊断为:“双眼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,双眼人工晶体植入状态,2型糖尿病,高血压,左眼失明”。被鉴定人病情符合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附件《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》第十二条“五官伤、病后,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,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-伤、病后双眼矫正视力<0.1,经影像检查证实患有白内障、眼外伤、视网膜剥离等需要手术治疗”之规定。 | |||||
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(三日)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。(电话或书面方式反馈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。) 传真:023-67086305。 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C1座,邮政编码:40112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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