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易云洪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易云洪,男,汉族,1968年1月25日出生,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1年12月16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(2011)渝二中法刑初字第0013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35年4月4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5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