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龙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龙勇,男,汉族,1974年4月1日出生,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以(2024)渝0108刑初11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年,刑期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5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