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张云广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罪犯张云广,男,1958年4月29日出生,因犯非法经营罪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刑期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4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