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冯跃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罪犯冯跃,男,1958年6月15日出生,因犯受贿罪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0元,刑期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2033年5月21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4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