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白远志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罪犯白远志,男,汉族,1952年6月27日出生,因犯强奸罪被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,刑期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重庆市监狱管理局
2023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