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号 ] | 11500000009278164J/2023-00008 | [ 发文字号 ] | |
[ 主题分类 ] | 公安、安全、司法、法制 | [ 体裁分类 ] | 其他 |
[ 发布机构 ] | 市监狱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3-06-25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3-06-25 |
“监狱减刑案件现场庭审”暨法检监减刑假释工作片区座谈会在渝州监狱召开
6月7日下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“监狱减刑案件现场庭审”在渝州监狱监管区内进行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、渝州监狱、凤城监狱、未成年犯管教所等相关领导到现场全程观摩。
在此次庭审中,重庆市车载法庭首次开进监管区内面向服刑人员进行减刑案件审判;市一中法院首次开展了减去剩余刑期以“天”为单位的裁定,并当庭宣判;庭审法官还首次向服刑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,明确指出“减刑是对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一种激励措施,而非服刑人员必须享受的权利”。切实将规范化法治化贯穿庭审全过程,对进一步引导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念,真诚悔改,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庭审结束后,三方组织召开了法检监减刑假释工作片区座谈会。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雯、市检察院一分院驻监检察室主任向红、渝州监狱党委书记、监狱长杜毅、凤城监狱党委委员、副监狱长艾学礼以及未管所主要业务负责人等领导同志参加座谈。
会议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高度重视刑罚执行工作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减刑、假释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要求严格规范减刑、假释,充分体现司法公正,杜绝司法腐败,提高司法公信力。减刑案件面向服刑人员在狱内公开开庭审理,是三方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《关于加强减刑、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》,积极向服刑人员传递法治好声音、凝聚司法正能量的主动实践,也是不断推动形成拥护、支持、参与法治良好氛围的有力举措。
会议认为,加强减刑、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,是法检监三方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举措,对于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,促进回归、融入社会,实现宽严相济的刑罚目的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三方要将联动常态化,加强横向协作,实现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,不断凝聚共识与增加互信,强化工作衔接与沟通交流,切实推动片区减刑、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,再上新台阶。
会议强调,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站在执法公平、公正角度,充分审查犯罪性质、具体情节、社会危害等因素,特别是侵害未成年儿童权益的案件,要具体个案具体分析,对有争议的个案,三方要加强研讨,坚持创新创优办案方式,注重提升办案质效,共同做好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工作。法检监三方要统一认识、同向聚合、合力推进,促进点对点常态化沟通交流,努力形成统一的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,也要分工负责、相互监督、相互制约,理清办案思路,提升当庭宣判力度,逐步形成减刑、假释实质化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模式。
参会代表一行还对渝州监狱指挥中心、服刑人员配餐中心、监舍等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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